新时代的“岳不群”--毕马威
新时代的“岳不群”--毕马威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经走到了第三十的年头,究竟什么才是当下企业发展壮大的最重要因素?俗语说,“和气生财”,我们不妨把这个“和”字理解为“和谐”,只有一个企业能够与各个方面达到一个“和谐”的关系,方能够保持良性的增长,否则只能是喧嚣一时,而非长久之计。
反观这次“达娃之争”他们的对手法国达能集团,却始终是一副“伪君子、真小人”的嘴脸,口头上叫嚣着“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益”,实际上却在行违法乱纪之实——生产产品无视我国相关规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企业无视我国市场规则、大搞垄断侵害我国企业利益,高管无视我国税法、肆意偷漏个人所得税……真可谓是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著名的“伪君子”岳不群的现代企业版。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如此这般猥琐的主子手下,他们所雇用的帮凶们也各个是大耍无赖的行家里手。臭名昭著的奥美公关公司其擅长颠倒黑白的功夫想必大家已经见识过了,而现在他们手下的得力干将又多了一名,那就是虚有“国际顶级会计事务所”之名,却在中国大兴违法、侵权之实的毕马威华振事务所(下文简称“毕马威”)。常言道“君子与君子为朋,小人与小人结党”,毕马威近来的种种行径就是这句话的最好印证。
2007年11月,法国达能为了一己私利,打着维权的旗号,指使这号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对中国娃哈哈旗下的诸多非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进行所谓“托管”。毕马威无视这些非合资公司均属独立的法人,根本没有娃哈哈一分钱股份的事实,将雇主达能根本无权“托管”的公司判令“托管”。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毕马威仅仅只是一家中介机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本就无充当所谓“托管”主体的资格。他们却竟然无视他国法律,悍然做出一系列与中国法律对抗的行为。擅自对我国企业与银行发出“法律函件”,妄图冻结并霸占其财产。最后只能落得全盘被驳回的下场。
我们假设,如果毕马威在接手这一案例前期,对中国法律有一些基本的尊重,并对事实做一些初步的了解的话,可能它就会采取一种别样的方式来处理这起并不复杂的经济纠纷,最终也不会使得其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之名蒙上阴影。过于自信导致的肆无忌惮,不尊重法律环境,不尊重客观事实是其失败的根本,其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都受到质疑。
而在近日爆出的新加坡通用电气太平洋公司与上海新华公司诉讼案中,为前者雇佣的毕马威为此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使得前者证据无法被法庭采信,在一审败于后者。而为何毕马威要为雇主提供这样一份明显不利的不实报告,业界评论认为,毕马威藐视法律擅作主张并急功近利是其一贯作风,并不值得意外。
身为会计师,自然知道出具不实审计报告是违法行为,这与律师出具伪证是类似的性质。但相信是为了更快的帮助雇主打赢一场官司并对执法机关抱有负面的侥幸心理,才使得毕马威做出这样一种看似快捷简单实则近乎自杀的愚蠢行为。身为经济界的数据支撑,会计的数据核实一直是重中之重,急功近利而不尊重事实不惜捏造伪证企图蒙混过关,无疑是辜负客户期待的不明智做法,无法让人对其职业道德产生信服。
受托方本是行业龙头,在相应的领域中称雄一方,但越俎代庖、急功近利、制造伪证凡此等等,为何在这些案例里表现出与身份明显不对称的行为?如果能够在接手之初认真调查案例背景,如果把客户利益作为最高准则贯彻执行,如果耐心收集并列举对客户有利的证据,那么现有的客户会为其服务质量、用心程度赞誉不已,而潜在客户也只会慕名而来,其金字服务招牌只会越加闪亮。而现在的结果,归根到底都是一句话,缺乏敬业精神。真正的敬业不光是针对自己的职业专长,也包括尊重客户权益甚至尊重对手,同时也是在尊重自己。然而毕马威却连续作出了如此这般的行径,委实能叫人对其的商业道德产生信任,反倒是无愧于其主子达能“伪君子、真小人”的名声,真可谓是沆瀣一气伪君子,猥琐弟兄真小人。